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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家讲解 北京住宅拆迁规则要明细

发布时间:2011年07月04日分享到:
    最近几天,北京市关于房屋拆迁的最新细则出台,《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施行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施行意见》)在首都之窗网站发布。北京写字楼资讯尽在 www.beijing-office.com

  虽然《施行意见》关于国务院的《征补条例》停止了一些细化,但在今后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,它能否能起到定纷止争的作用,还很难说。

  第一,《施行意见》的精密化水平仍显欠缺,诸多问题在施行过程中仍需细化和明白。国务院《征补条例》中共有三处“详细方法由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制定”的请求,而《施行意见》仅就房地产价钱评价机构的选择问题做出了规则,其他两处关于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规范和优先住房保证的详细方法,均未触及。除此之外,《施行意见》原文援用《征补条例》的条文不在少数,施行过程中必将面临含糊不清、难以操作的问题,有待于进一步的细化和明白。

  第二,种种征收抵偿步伐性规则有待严酷落实。如关于创立单位的苦求花色能否属于“干部优点”?暂停公揭宣布后,关于房地产的评价能否公允、平允、光明?磋商选定房地产评价机构的步伐能否中立而有序?社会侵害评价和灌注处置步伐能否相符实际而可行?等。能否严酷而无效地落实上述步伐性规则,直接干系着《征补条例》和《实施见地》的实施效果。

  扫尾,能否包管群众参加,实现无效沟通。《实施见地》中规则了对征补标准的见地征集步伐,若何使当事人无效地参加到征补标准的决策过程中来,从而让征补标准更冗杂被承受,降低征收的阻力,执行起来惟恐不冗杂。同时,如确保征收抵偿过程中种种音讯的实时、无效光明,进而包管政府与群众沟通渠道的疏通,政府征收部门还需突破之前的陈规陋习,拿出变革的气魄,这一点能否能做到,有待进一步察看。(来自新浪乐居)
 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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